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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新聞
林煥光:平等機會 人盡其才
林煥光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畢業於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系。1974年加入香港政府成為政務主任,擔任過多個崗位,包括: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教育署署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等,05年辭任政府職務。其後擔任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馬術比賽(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負責籌辦08年奧運會及殘疾人奧運會馬術比賽。今年2月出任平機會主席一職。
不要以為員工同事四肢健全,殘疾歧視便不關你事,一眾老闆、上司、人力資源人員如果處理員工病假問題不善,也隨時有機會觸犯法例,毀掉「以人為本」的金漆招牌。平等機會現正就《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進行公眾諮詢,Recruit特別走訪平機會主席林煥光,了解條例對社會的重要性,他認為社會只有拋開成見,才可人盡其才。他並呼籲市民踴躍發表意見。
「人盡其才不是用來掛在口邊發風的說話,如企業能營造開放而平等機會的工作環境,它能起到真正而可見的效用。」平機會主席林煥光一貫斯文語氣,說出他對平等機會的看法。
平機會要發聲
斯文表達也可以句句到肉,火力十足。平機會近來勇猛非常,對於種種社會議題,諸如最低工資、516補選票站安排、強積金計劃,甚至港男年過40搵工難、懷孕婦女無理被炒等等,皆擺開陣勢,表明立場,甚至開腔炮轟。印象之中,平機會近十年多含蓄低調,自胡紅玉卸任主席以後,好像沒有如此高調過。
林煥光則說:「平機會有需要把調子提高,我們作為法定機構,有既定平台,我希望盡量利用這個平台發聲,發放反歧視信息,倡議政策。只要是關乎我們工作和價值觀的事情,我們都會主動發聲。」
殘疾歧視非小眾問題
林煥光出任平機會主席4個多月,首項重頭工作是修訂《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他指出,《殘疾歧視條例》實施近14年,而近年殘疾歧視投訴個案數目趨增,佔總投訴宗數的一半,當中又以涉及僱傭問題者為多,故是次先揀選《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作出檢討修訂,並諮詢公眾。
或許有人認為,殘疾只是小眾的不幸,社會照顧不了那麼多。林煥光認為,雖然社會的平等機會意識提高了不少,但歧視問題仍然嚴重。殘疾歧視並不是小眾問題,殘疾人士也非小眾。「其實這並非小眾的問題,本港殘疾人士有近40萬,而長期病患者也有110萬人,普遍病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
病假問題突出
殘疾歧視投訴個案多涉僱傭範疇,又以病假問題最為明顯。林煥光指出,過往三、四年,涉病假的歧視投訴持續增長,尤其病假較長或次數較頻密者,較容易「出事」,這些個案多涉及工傷或長期病患者。據平機會資料顯示,去年殘疾歧視投訴個案有528宗,當中逾7成半涉僱傭範疇,而涉及病假的個案更急增,去年便有184宗,較06年只53宗上升超過3倍。
員工放病假,當中涉及的平機問題並不簡單,像索取僱員醫療報告,或致電僱員查問病情等,如處理不善,隨時引起糾紛。林煥光指出,過往十多年,法庭已累積不少案例,但由於僱傭雙方不太清楚,以致大家期望出現落差。他舉例說:「長期病患的員工會想:患病不是他們想的,需要定期請假看醫生,回來後仍可如常工作,僱主不應藉此解僱;僱主則或會認為,員工頻密請假,又說因私隱而拒呈醫生報告,其實是否蛇王呢。」有見及此,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特開設一個章節,論述處理病假的問題,並輔以法庭案例,加以說明。
合理遷就
綜觀法庭案例,法庭判案考慮要點之一,是僱主有否作出「合理遷就」。何謂「合理」?林煥光舉例說:「一名僱員因工受傷,在一段短時間內無法擔任原職,公司能略為調動人手,調遷崗位,讓員工在康復期間暫不用做回原本工作,如僱主可以作遷就而實際沒有,就是不合理。若僱主有作出合理遷就,而員工康復後也無法做回原本工作,僱主因而解僱他,那法庭或會認為,這便不算不合理。」
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輔有案例說明,有人擔心此舉是教識人「玩法例」,甚至是教人放病假。林煥光說:「我們不是不知這個風險,但身處現代社會,一定要提高透明度,如大家矇查查,撞板機會更大,守則有了清晰指引,大家好做。」
雖然僱傭實務守則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它是一份經立法會審視的法定守則,法庭判案時可作參考。林煥光說,實務守則最終版本將提交立法會通過,然後刊憲,是重要的參考文件。他鼓勵市民在公眾諮詢期內多發表意見,並預期新守則可於今年年底前落實。「社會有好多人才因身體殘障而被埋沒,當中才華出眾者大有人在,也不乏充滿工作熱誠的人。只要拋開成見,便可人盡其才。」
平機會搞club 助企業HR識法
平機會除了處理歧視投訴,也有辦培訓課程,協助企業HR人員認識平機概念和法例。「近年培訓工作有很大進展,很多企業主動邀請我們舉辦培訓課程,差不多應接不暇。」另外,平機會亦辦有EO Club,目前約有300個企業會員。「入會可定期收到平機會通訊,包括法庭案例最新演繹,以及其他各類資訊,甚至可與我們通訊,就平等機會問題諮詢我們的意見。」
平機會現正就《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至7月8日止。市民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平等機會委員會索取實務守則,或於平機會網頁下載守則www.eoc.org.hk,提交書面意見。
個案分享
查詢病情vs不受歡迎
僱員P因患肺炎而放了4星期病假,他相隔一星期由同一醫生給予病假,人力資源經理在第二個星期開始每天致電給他,要求他盡快康復。她不斷告訴P,從電話聽來他似乎無恙,並建議他至少應在家中工作。P拒絕並告訴她,醫生曾表示肺炎一般需要3至4星期才可康復。人力資源經理則指,現時經濟低迷,如P做任何影響事業前途的行為實屬不智。P因而感到受壓和受屈。
P的情況可能構成違法的殘疾歧視和騷擾,因人力資源經理的行為是基於P有殘疾並放病假而作出。在一名合理人眼中,人力資源經理對P的行為是較差的待遇及不受歡迎的作為。
勿拿殘疾開玩笑
僱員A天生左腳殘疾,同事在辦公室都稱他為「鐵拐李」。雖然同事表示用這暱稱全無惡意,只是戲言,但由於這稱號是因A的殘疾而起,所以仍然可能構成殘疾騷擾。即使該稱號源自一個家傳戶曉的虛構人物,但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整個情況後,不難斷定該行為對A來說帶有侮辱性。
資料來源:《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公眾諮詢文件》
小資料:今年首4個月逾200宗涉歧視投訴
平機會統計顯示,由20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查詢及投訴數目共有6,026宗,關於歧視條例下的具體查詢(準投訴)共970宗及投訴272宗,其中分布詳見附表。
查詢及投訴
具體查詢(準投訴) 投訴 經處理投訴*
殘疾歧視條例 546 131 295
性別歧視條例 258 102 223
種族歧視條例 122 27 37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44 12 19
總數 970 272 574
*包括由過去年度結轉之投訴
投訴調查
總數 僱傭範疇 其他範疇
性別歧視條例 214 198 16
殘疾歧視條例 281 211 70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17 14 3
種族歧視條例 35 12 23
資料來源:平等機會委員會
看報搵工
平機會去年登報公開招聘主席一職,這是歷來首趟。林煥光說他也是睇報紙搵工,自行寄CV申請。「是星期六睇報紙見到招聘廣告,這份工是我自己搵的。」
林煥光愛習佛學,信緣,去年底他接受Recruit另一次訪問時說過:「對於人生,我從不作長遠打算,隨緣就是……我不相信『命裡有時終須有』,不過我相信『命裡無時莫強求』,很多事是因緣際會才能遇上。」
如今他當上平機會主席,他說也是緣分使然。「萬事萬物皆有緣起,我為何會來到平機會工作呢,最接近的緣起是我在2000至2001做民政事務,職責之一是處理平機會撥款,認識時任主席胡紅玉,也了解平機會的工作。另一緣起,是平機會的信念與我的價值觀很接近。當在報紙看見這份工,心願便自然升起。」
跑前線遇心個案
林煥光說,跑前線是他一貫做事作風,上任3個多月,已到訪過逾90家非牟利機構。有次見了兩位視障年輕人,令他很「心」。
「他們都是大學畢業,一位在中大讀社工,一位在港大讀教育,兩人就坐在我面前,用活生生的例子跟我說,出來搵工遇到很多困難,令我很心。他們這麼年輕,受過高等教育,求職也這麼困難,其他人沒這麼高學歷,情況又會怎樣呢。由於偏見和歧視,令他們沒機會發揮才能,實在可惜。所以我回來也要對同事說一定要加把勁。」
問他跑前線是否新人事新作風。他說:「我不敢這麼說,因我並不透徹了解歷任主席的做法是怎樣。但我做事喜歡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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